发上来就有要被人喷的心理准备。现在本大师来喷两句。不对的献大便
工作职责:
1、负责商场各类乐器的演示、导购。
2、负责商品的出样、补货。
3、协助店长管理店铺、带教新人。
任职条件:
有商业销售的工作经历,会一种以上电声乐器(吉他,BASS, 鼓,合成器等)演示的能力,熟悉电声器材品牌、性能、知识面广,热爱音乐,有营销意识,富有团队精神。
工作地区: 普陀 长宁 黄浦
提供月薪: 3000元 及 提成
想投简历的还是去卖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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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啥“理想”“梦想”“土壤好”之类的东西来吸引和伤害廉价的、热情的爱好者们。
然后用现实给他们上一堂残酷的社会课程。大家都是人。这又何必呢。
除非把这一条改了
“从事音效音乐类2年以上”
另外我建议。2000块。外包吧。又快又好。多得很的人愿意做
对。忘了。没有写工作地点。如果是八线城市。那倒也是合情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