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卡拉OK做起算是一个比较好的开端了,一个包间一天收取10元费用,算下来对于消费者增加的费用很少,老百姓不会因为这个就不玩卡拉OK了。对于全国来说,一个包间一天收取10元可不是一笔小钱,著作权人的利益可能被瓜分,新闻里有一句话大体是说“收取的费用除少部分用于相关部门的经费外将大部分回报版权所有人”。这个“少部分”就很容易出问题。对于音乐人来说,由于卡拉OK原人原唱的版权是从唱片公司获得,所以词曲创作者和所有参与制作的人员应得的收益还要由唱片公司分配。对于卡拉OK的经营者来说冲击不小,原来投资的设备要改造,而且必须用指定的系统,最大阻力来自这一块。原有卡拉OK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者将遭受致命的冲击。小型音乐工作室将获得一些卡拉OK伴奏制作的机会。因为巨量的歌曲特别是老歌已经找不到原始伴奏,只有扒带或者重做。
顺便说一下保护音乐人的权益还有一个行业应该被介入----手机铃声,属于移动通信增殖服务。几年来这一块的经营者收益颇丰,比唱片公司赚钱容易多了,也该回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