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制作/创作 吉他 扩声技术 视频技术 作品展示 生活 信息 更多... | 音频应用专卖店

[求助] 关于编曲人的版权问题

( 54 )
 
[收藏]
-  第 4 页  -

449
#46 25-6-25 16:54
你还记得我十几二十年钱写了一首歌问你你能不能免费帮我编个曲等火了我们一起分,那是你委婉的拒绝了我,还暗自骂了一句就是想白嫖。。。。。。这个就是版权,但是编曲人一般不会要

701
#47 25-6-27 09:27
花师兄 发表于 25-6-24 18:13
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
是什么把一个热爱音乐,积极进取的人,说出这样心酸的话。
别人阴阳我几句就算了 ...

我没有贬低。而就是说了大白话让你理解而已。热爱也得分情况。你有点像当年在霍营的乐队。都是凭自己的热爱在支撑。

617
#48 25-6-27 11:39
milne-ice 发表于 25-6-27 09:27
我没有贬低。而就是说了大白话让你理解而已。热爱也得分情况。你有点像当年在霍营的乐队。都是凭自己的热 ...

还好你没有误解我的用意,我没有认错人。

也许我真的像霍营的那群人。
他们未必有大成,却拼出了北京音乐地下的精神图腾。
我敬你所言的大白话,也守我之心:
               
          《燃料》
如果还有人记得,二十年前的我,
哪怕十年,或五年,今年,
那就足以让我继续前行,
燃烧,当年“寒冰”的理想。

愿你看遍了人间冷暖,还能不忘初心。

701
#49 25-6-27 14:01
花师兄 发表于 25-6-27 11:39
还好你没有误解我的用意,我没有认错人。

也许我真的像霍营的那群人。

希望等你有家庭有孩子的时候还能保持你的初心,我是不行了

617
#50 25-6-27 23:57
milne-ice 发表于 25-6-27 14:01
希望等你有家庭有孩子的时候还能保持你的初心,我是不行了

生命没走到尽头,没人能断言自己’不行了。
感觉天黑了,累了。
就坐在树下好好歇一歇,回头看一看:

陆陆续续,已经可以看见许多火把,
大的小的,老的少的。
他们都在走,你走过的路。
歇息在前人,已栽下的树。

     《坐标》
星星零零的火把
乍看似孤军作战
其实早已把黑暗
写成带火的总谱
——方向的坐标。

1010
#51 25-6-28 22:33
说了一大堆都没说到点子上,如果客户已经上传了某些平台,你就在这个平台用,因为平台的霸王条款,你上传上去就是默认别人可以在这个平台上2次利用了
如果没有上传,那你就改动一些再用呗,反正自己有工程,花一个小时改改不是简单的事么。

63
#52 25-6-30 21:46
编曲属于作曲范畴,现在所谓的作曲大多只是创作了主旋律,但真正的作曲是包含了主旋律、和声、配器、曲式、复调的,因此,在道理上编曲应当与旋律作曲者一同被列入作曲享有版权,但这肯定会让旋律作曲者不满,因为他们觉得你要和他一起分钱,我不干,所以他们总会说这样一些话:“编曲没有版权,编曲哪来的版权”

2073
#53 25-7-1 11:59
百变小嘤 发表于 25-6-30 21:46
编曲属于作曲范畴,现在所谓的作曲大多只是创作了主旋律,但真正的作曲是包含了主旋律、和声、配器、曲式、 ...

编曲确实包含在作曲中,但是和声,配器,曲式这些没有独创性的部分,是不可能有版权的,否则就会阻碍他人创作。比如使用4536251的歌多得去了,显然不应该受版权约束。音频的版权分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我在43楼已经说了,一般情况下编曲只有录音版权,且归甲方所有。如果非要较真编曲的曲版权的话,只有那些独创性的旋律的声部或许可以构成版权,但是要看甲方在申请词曲版权时,是否将伴奏中的声部也写进谱里。但一般申请词曲版权时都只管主旋律,于是就默认编曲没有曲版权了。 本帖最后由 东风5 于 25-7-1 16:32 编辑

63
#54 25-7-2 17:13
东风5 发表于 25-7-1 11:59
编曲确实包含在作曲中,但是和声,配器,曲式这些没有独创性的部分,是不可能有版权的,否则就会阻碍他人 ...

不,并不,和声,配器等等,他们属于工具,属于创作工具,编曲师使用相同的和声,但会创作不同的织体,使用不同的音色或乐器来表达音乐情绪,他们与旋律一样是创作,是有版权存在的,(您不可以说作家使用相同的修辞手法、写作手法,就否定他的独创性)

2073
#55 25-7-2 22:36
百变小嘤 发表于 25-7-2 17:13
不,并不,和声,配器等等,他们属于工具,属于创作工具,编曲师使用相同的和声,但会创作不同的织体,使 ...

这只是你作为一个编曲师的一厢情愿的想法。事实上如果两首歌只是编曲的织体和配器高度相似,法律层面上并不会认定为抄袭。最多就是后出的被吃瓜群众骂而已,属于道德层面上的事情。一般编曲侵权都是录音版权上的问题,往往是直接使用了别人的原音频,仅因为编曲的方案雷同上法院几乎都是败诉的。别犟了,随便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就你的文学作品的例子来说,我虽然不是文学专业,但按常理分析,两篇文章如果只是个别修辞手法一样,只要不是整段雷同,也够不成抄袭。 本帖最后由 东风5 于 25-7-2 23:15 编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