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居然讨论了两年哈。
十五年前,偶曾是震惊一方的所谓音乐天才,其实也没别的啥大能耐,就是小学上音乐课的时候,老师不用教,那些简谱居然我都全会,自己也搞不明白是怎么就会的,到现在也不明白;听一句从未听过的旋律,居然能立即写出相应的简谱,也搞不明白是怎么会的。当然这个写出在当时仅仅是限于旋律的“唱名”了,不是完整的记谱,唱倒是还能唱的准确的。只一遍,现在这功夫好像蜕化了一些。
还有个功夫,就是会玩很多种乐器(当然都不精),但是自己到现在也搞不明白怎么会的[:L:] ,印象中只有笛子是有一个小伙伴告诉了我每孔大概是发啥音。反正拿在手上几下就折腾会了。
总的情况怎么讲呢,反正到最后就是大学二年级了,音乐系的主任在我参加完一次全省大学生歌手大赛后都主张我转读音乐系,为这事当时还郁闷了我N久。
于是当时就开始做梦,结果没想到艺术这玩意儿,纯粹“贵族学科”,我们这些穷家子弟是学不起的[:L:] !好在还擅长写文章,所以后来选择了这个做为主要吃饭的家伙什儿。
总的感受不知道前边各位前辈和同辈们是否认可,大抵可以用一些鲁迅的文字来概括的:
1、“我在年青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呐喊自序》
2、“人必先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伤逝》
仅仅这两句话的哲理,当时就让我折腾了近20年才想明白。其实这艺术和“爱”是一样的,我们赞赏为艺术而终身奉献不求闻达名利之士,但那毕竟是极少数的个体。真正的艺术精品,总是出现于社会极度繁盛或衰亡这两个极端时期。所以我们也不一定能碰上[:L:] ,就还是先活着吧。
好几年的职业经理生涯又让我提炼了两句话,虽然有点嫩,还是拿出来“显摆”一下,希望对朋友们有点用:
1、请记住,千万别拿你的爱好当职业!!
2、请记住,千万要把你的爱好当事业!!
整明白这两句,估计这问题就解决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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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aren 于 07-1-4 02: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