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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必读>2010年度二手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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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166 07-5-12 10:57
不努力是不行的,支持!

773
#167 07-5-18 18:43
又更新了 ??那就再顶一次

-1
#168 07-5-24 12:56

看过了
但是还不太清楚............
得好好研究下!

-1
#169 07-5-24 12:58
终于明白了!@@@
做个好公民!

226
#170 07-5-27 01:33
呵呵,支持版主工作

18
#171 07-5-27 22:22

我想发贴 怎么发啊

我想发贴 应该怎么发啊

-1
#172 07-5-28 22:00
顶啊 不顶没 积分啊

92
#173 07-5-29 11:56
没事  闲的  瞎限制

59
#174 07-5-30 15:05

haohao

haohao

0
#175 07-6-1 19:10
我杂恩么不可以发贴呢!

41
#176 07-6-9 13:11
还顶~~~~

31
#177 07-6-12 13:01

大家看一下。能不能借鉴一下这里的东西。

非本站注册用户,或没有通过本论坛进行交易的,如果发生纠纷,谢绝在本论坛申诉和讨论;
★ 卖家一旦发帖卖商品,即自动确认为以跟贴先后次序为准,采用其他方法交易,封卖家ID一周;
★ 交易项的合法保留时间为24小时,买家应在24小时内对卖家作出响应,超过24小时不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卖家应在24小时内等待买家响应,期间不得再次售卖同一货品;
★ 为免在买卖货品时出现误解,买家应对合意的货品、价格有明确的表示,使用例如:“定下”、“要了”等意思明确的词句,并且不得带有其他条件;而“暂定”、“有意”等词句被视为有意向而并不确定;在“定下”、“要了”等词句后加入砍价、包邮、附送XX等附带条件的,也被视为不确定,买卖仍可继续,直至卖家确认接受某个条件成交;一旦交易确定,买卖双方都不得反悔,任何一方因故需中止交易,必须征得对方同意方可;坛方不支持后台议价,商讨价格请在坛上公开发贴,由后台议价产生的纠纷后果自负;
★ 交易确定后,卖家一般应给予买家三天内的汇款时间,买家超过三天不汇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买家在超过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不汇款的,也视为自动放弃;卖家也可自行限定买家的汇款时间,但不得短于24小时;
★ 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对方在欺骗的情形下,谢绝在本论坛申诉和讨论,本区版主有权删除其帖子;  
★ 同一页面中会员不得有3个以上的贴子同时出现,在售物品帖子总数不得超过5个(不含已售出物品),在售物品尽量集中发布。如违犯上述规定者将做删帖处理并警告,对于警告3次无效者将删除其在论坛的ID与马甲,且不再另行通知;
★ 本论坛禁止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如果发现,视情节严重,可能会予以减积分或者封ID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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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帖子中禁止出现其它网站链接(胆艺轩材料网和耳放天下谈除外),违者版主有权删除
★ 禁止任何形式的表扬某个JS的帖子,违者立即封ID!!!!切记
★ 未经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形式广告;
★ 凡发帖不报价者,均删除其全部帖子并封ID一周;
★ 自己的帖子不见了,就先看看自己触犯了哪条! 本版规的最终解释权,。(版规在完善中)

13894
#178 07-6-12 13:07

回复 #177 原音工作室 的帖子

挺好的。

不过我们没有精力处理纠纷,所以我们对于纠纷是一概不管的,但通常我们对卖家比较严,如果有纠纷,我们通常会对卖家进行禁止登陆等处罚。

13
#179 07-6-14 11:43

我为什么发不了贴

我刚注册的会员 为什么发不了贴啊

145
#180 07-6-14 19:42
我不能发布出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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