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rayxiu 发布
[B]1。我想签不签公司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有的人觉得自己有运作能力那就可以自己来做,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希望自己专注把一件事情做好,其他的事让别人来打理,大家都挣钱不是坏事。试想一想,你一个人做可能只能一个人挣1 万,而让公司来做可以挣10万,这样可能公司挣了4万,而你还是挣了6万。你愿意选择那种方式,脏小坏是否有点太小作坊主义了?
2。送来的歌当然不是我一个人听,我只是初选,把一些完全不着边际的东西过滤掉,然后大家一起来听。
3。所谓好歌、精品的判断标准大家仁者见仁,我们选择的只是我们需要的东西,因为我们是商业行为,艺术行为是每个创作者的事
4。斯琴格日乐的宣传不需要臧天朔来做,我想以我们公司的影响力和运作能力已经足够了
5。虽然国内唱片业很混乱,但是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有机会大家可以一起讨论
6。我自己也写歌、做编曲,一部分是自己喜欢的,有机会成为艺术品的那种,自己做着玩;一部分是别人喜欢的,卖钱用的。这两部分我分得很清楚。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