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声无哀乐 在 #8 的 pid=4075219 的贴子
两方面的意思都有,因为想不出非常好的两全其美的方法。纯粹收歌的话,价格低没人愿意创作收不到,价格高了如果收不到理想的歌曲变成打水漂;如果谈定一个人来写作,我看过论坛里的一些合同,大多数修改一两次就完工,如果不是取于对制作人的水平有非常了解的基础上,同时制作人还需要对企业文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企业来说太缺少保障了,您说是吗?
当然,因为这儿很多人是有经验的,水平高的很多,只是我们价格不是很高,却又想把事办好一点,所以双方的沟通才是最重要的,条件还可以再谈。我想只要双方都本着把事做好的基调上去谈,总会想出折衷的、对双方都合理的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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