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从这个角度考虑,Synthesizer V是计算机软件,Dreamtonics是著作权人。
Synthesizer V最新的用户协议中,明确了以下三点
3.2 上述授权受限于如下条件:
(1) 当展示一首曲目时,用户不得使用除Dreamtonics为识别该SVD而指定的名称之外的其他声库名称。
(2) 任何曲目不得为创建第三方的派生产品而被展示。例如,严格禁止制作来源于此SVD的可重新授权的样本包。
(3) 曲目不得被用于输入歌声合成或语音合成的模型、算法、应用程序或任何生成歌声或语音的数据驱动的工作流。
以上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的范畴。
Dreamtonics作为著作权人是明确禁止,曲目不能作为输入源使用。
无论用户是否认可更新后的《用户协议》。都无法改变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Dreamtonics授权的事实。
再来看sovits使用规约:
1 本项目是基于学术交流目的建立,仅供交流与学习使用,并非为生产环境准备。
2 任何发布到视频平台的基于 sovits 制作的视频,都必须要在简介明确指明用于变声器转换的输入源歌声、音频,例如:使用他人发布的视频 / 音频,通过分离的人声作为输入源进行转换的,必须要给出明确的原视频、音乐链接;若使用是自己的人声,或是使用其他歌声合成引擎合成的声音作为输入源进行转换的,也必须在简介加以说明。
3 由输入源造成的侵权问题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使用其他商用歌声合成软件作为输入源时,请确保遵守该软件的使用条例,注意,许多歌声合成引擎使用条例中明确指明不可用于输入源进行转换!
作为输入源使用,是涉及到的两个技术提供方都已经明确禁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