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皇权只延伸到县衙,再往底层的社会秩序,是由儒家思想为人与人关系伦理基石、乡绅阶层为决策及道德评判中坚,形成的群体(宗族和不同宗族之间)自治的一种自发秩序来维系基层社会稳定。
过去的年代生产力低下,个人及小家遇到婚丧嫁娶病灾等事件,无法独自承担完成,需要家族、宗族或全村人共同帮忙才能应对,事情处理完成之后应当摆宴席答谢所有人。
在这种社会基层自治形态中,普通民众互赠少量生活物资,有益于维系邻里、家族、甚至宗族关系,这样做长期来看对个人及小家的收益大于投入,对于整个群体的收益更是远远大于投入,那么就形成了一个正反馈系统,可以长期维持一种稳定的自治共同体状态。
到了XXXX年代,国家利益到了至高无上的地步,国家的权力要覆盖100%疆域甚至100%个体,不能有任何权力真空,每个个体的婚丧嫁娶病灾教育工作养老安全,全部由国家背书国家掌管,这时原先的任何基层自治共同体就成为了国家权力的阻碍,必须要瓦解消灭。这个过程大家都知道,大概百年前就开始了。直到现在,水泥森林中诞生并长大的一代代,他们与生活十年的邻居根本就不知姓甚名谁甚至没说过话,看似一个个小区有非常多的人群,但那根本就不是共同体甚至群体,只是一堆散沙化、原子化的个体,他们完全依赖于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包办的一切。当外界发生任何风吹草动,国家权力发生变化,他们没有任何自治、自组织能力、自我保卫能力,面对稍有组织性的流寇土匪时,完全就是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