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用的一个编曲,唱的也不错。有一天一个乐坛制作老腕转行N年后找到我说要做专辑发行。我把这个编曲推荐给他。他一看,人才啊!于是请小哥们滑雪,吃饭,喝酒,这么说的:制作费10万。做15首歌全部是翻唱的,除了交翻唱作品的版税(约1万多)外,其余都给这哥们,他一人演唱、编曲、伴唱。录音在洋桥某棚约半个月也含在剩下这8万多。小哥们还做了一首原创歌曲,干的挺卖命。
完事一共给了4万多,拖了好几个月后我问哥们“给你结帐了吗”,他说“还欠我41500”。扣除棚费哥们能拿多少钱大家自己算帐吧。
这张碟据说发的也不好,老腕也不说不给就说等等,现在没有钱,或者下次从别的制作上给他找补。哥们无奈把自己女朋友介绍到老腕公司去上班,好歹搞个坐办公室的工作强过原来超市收银员。迄今为止,款仍未结。
事实本人亲历,完全真实,供诸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拉姆娃娃 于 2006-1-13 00:4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