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没有给您下定义。不管您是脑放,还是什么,您的特点就是:听见了。我的特点就是:没听见。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矛盾,它是固有存在的。
我认为您是脑放,是我对您产生这种现象的分析得出来的个人主观意见,并不一定代表您的真实情况。您可以认为我是木耳,我也可以认为您在脑放。这都是我们的推测,没有褒贬含义在里面。
至于您觉得宣扬这种观点不会害人,您可知道过失杀人罪?您说不会害人未免太绝对了。就算您是在做饭,发现放香菜很好吃,推荐大家也都放香菜,但是恰好有人香菜过敏吃出了问题。您对此负责吗?
情理上讲,应该。法律上讲,不该。那么您是否意识到“脑放”这件事可能存在的弊端?比如让坛友错误不理智的消费、花费很多时间追求音质而依然混不好音等等。所以说,在我们面对一个自己没有能力论证,又可能存在争议的观点时,最好不要把它发布在公开平台。对于康老师我也是这样劝诫的。
很高兴您乐于参与实验,在周末之前我会找时间准备好两组实验并发帖,在发帖前会先征求坛友对于实验准确性的意见:一是不同PT版本的正弦波内录实验,用相位抵消告诉大家没有区别。二是不同版本的分轨混音(无fx)内录实验,请各位朋友包括您参与盲测。到时候会AT您的。
我的时间紧张,工作比较忙,所以需要花较长的时间准备。如果有恰好有空的朋友想来设计实验也是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