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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一个馒头得血案> 驴VS陈凯歌 我得一点想法.欢迎朋友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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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06-2-14 12:29

 我看陈大导演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了,估计他告不了了

就陈凯歌发言要状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事,日前受到了媒体评论人、专家学者以及电影圈内人士的“口诛笔伐”。

  曾志伟(演员):在网上改编电影,很过瘾,很好玩,很有娱乐性。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创作更多的好作品出来。《无间道》和《江湖》当年在香港就十分火爆,它们也出现了许多搞笑版本。陈大导演怎么会用这件小事炒作呢?

  陆川(导演):如今中国电影界的文艺批评现状本来就不健全,电影过度宣传已经越来越常见,在利益的驱动下,民众反应与电影评论越来越脱节。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去起诉一个弱势民众,不太合适。不管陈导演的动机如何,都是一种不聪明的做法。这都是什么时代了,死了疯了才会压制别人的评论。

  顾晓鸣(复旦大学教授):现在毋庸置疑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在这个“网话文”时代--作者死了,读者活了。我觉得大导演陈凯歌应该先学会敬畏观众。

  王小峰(著名乐评人):从普通百姓来看,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权利剥夺。你陈凯歌告了胡戈的话,你能把所有骂《无极》的人都告了吗?陈凯歌思维落伍了


记者曾致电中国人民大学著名的文艺评论家张教授,张教授最近也在关注这个事件,在接受采访时,他对《馒头》作者胡戈表示了支持。“倘若硬是要把文化问题法律解决的话,那我们只能随他,毕竟这是人家的权利,但在态度上,我是绝对支持胡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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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06-2-14 12:33
原帖由 总受伤害 于 2006-2-14 02:16 发表


你能破口骂人,看不出你有什么资格谈论了
只是谈论这个事件.
你也不用说我SB
别拿自己的一无所有去指责别人
这是美国安东尼说得话.你可以去美国或者挂他诊所电话大喊一声:SB
没必要在这里放肆.
在告诉你 ...


别急着把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
要扣,也等你把"不是厨师的食客不能评论饭菜的好坏"这类无知理论申请到专利再说

9232
#123 06-2-14 12:40
王小峰(著名乐评人):从普通百姓来看,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权利剥夺。你陈凯歌告了胡戈的话,你能把所有骂《无极》的人都告了吗?陈凯歌思维落伍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喜欢这句话!

335
#124 06-2-14 13:05
楼主不是思想有问题就是脑壳有问题。。。没意思了。。闪了。

335
#125 06-2-14 13:08
最后回复此贴。。
老驴。我支持你。大家也支持你。
怕事的不惹事。。惹事的不怕事。

291
#126 06-2-14 13:19
如果CKG真的要告上法庭的话,原告是CKG,而被告应该是驴和全国各大媒体!
首先就人身攻击的事:驴制作此片的动机无非是发泄一下受骗的情绪(大家看过的人哪个不骂CKG?)。而且还是自娱自乐形式,并没有想到拿出来广为传播。而后所有有关评论都是全国各大媒体自己杜撰的,CKG非要说受到攻击了。那攻击他的文字评论也应该是各大媒体,而驴的片子只不过是媒体用来借题发挥的靶子而已,也可以理解成是媒体利用了驴。只是后来媒体发挥的有些过火了,让CKG生气了。所以他没办法拿媒体说法,只好找了事情的。所以法庭上,驴可以给CKG道歉。如果赔偿的话应该是媒体的事情。
其次是CKG有可能告驴盗用他的影片,还好目前在国内版权意识不是很强。已经有人为驴想到了解决的办法。呵呵。估计应该没问题的~~。或者把驴的片子看成是一篇视频影评(手法类似鲁迅的影评:))其中的镜头只是引用而已。

楼主有部分观点还是对的,不过你太过与较真的。
驴大可不必担心,到时候这官司有的打了~~现在的媒体够厉害的,估计到时候CKG更受不了!

349
#127 06-2-14 13:26
楼主说得很客观啊!大家不要意气用事,我看驴的官司肯定输了!我觉得不会有大律师去帮驴的,从我对知识产权的一知半解来看.这是一个肯定要输的官司,如果这样的官司也有那些为了出名的律师去接的话,等打完官司他可能是出名了,但也没有人找他打官司了.还有一点大家都不要以为陈是个傻瓜,现在驴就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地步,驴和他斗,就好比拿鸡蛋去碰石头,我建议驴通过媒体正式向他道歉,而且这件事本身来说是驴的错,道歉也是应该的.关于赔偿的问题谁能提出一些具体的案例,分析一下驴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

97
#128 06-2-14 13:42
楼主不就是在二手区伪造短信内小子吗?转眼工夫就五级了?牛X(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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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06-2-14 13:55
如果卖包子的人做了个包子,我买来以后吃了觉得不好吃,加工了一下,结果好吃了,算不算侵权???

1009
#130 06-2-14 14:05
楼主属黄瓜的,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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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06-2-14 14:06
原帖由 青春之哥 于 2006-2-14 13:26 发表
楼主说得很客观啊!大家不要意气用事,我看驴的官司肯定输了!我觉得不会有大律师去帮驴的,从我对知识产权的一知半解来看.这是一个肯定要输的官司,如果这样的官司也有那些为了出名的律师去接的话,等打完官司他 ...

客观个屁!啥也不懂在这里乱叫,如何请不到大律师?用的着请大律师么?全国文化界几乎都在支持驴,请不到大律师?

5783
#132 06-2-14 14:18
我来说一句真正的客观的话吧!!————————让CKG去死!!

1009
#133 06-2-14 14:27
看帖子的标题让我想起高中时的一件事,和哥几个大篮球的时候为了一次冲撞是否犯规吵了半天,场外一不认识的小子掺和进来尽说什么你们几个SB,不懂规则,人家NBA怎么地怎么地,我恼了,说你TMD想干嘛?结果那人说:“哟,你们无知还不让人说啊,什么是SB你知道吧,有种你拍我啊!”哥几个明白了,这是遇到受虐狂了,于是也没客气,整好场边也散着板砖呢,不过这小子也真经拍,十几下过去居然没倒下,最后一常练深蹲的哥们撇了板砖给了他一脚,终于趴下了。。。帖子看到这,觉得楼主还真是拍不死的啊,希望来个高人给他一脚。

#134 06-2-14 15: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31
#135 06-2-14 16:40
原帖由 总受伤害 于 2006-2-14 15:57 发表
在社会主义就是这个样子.而且中国也言论自由了.
我首先没觉得我在驴论坛就有必要虚伪得说:我支持驴,我愿意为驴加油.
其实关键时候有几个能真正帮驴得.有一个算一个我都佩服
在这骂人,鉴定完毕SB,乱七八糟,除了 ...


你要是真想帮驴,就应该向打过官司的人取经,
你应该明白,打官司不是打仗,有句话叫,
法律不外人情,公理自在人心,
你要是真想不输官司,就应该懂得碰到官司,
先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定位,你干了些什么事,
有什么样的相关法律在约束你的行为,
你“所犯”罪行,如何才能定罪——换句话说,没有充足的证据,
就无从定罪,你以为就凭一个名律就能随便告倒人吗?
其实打官司辩得最凶的是责任认定,
对一件事的形成,不可能是一个人造成的,
法律制裁人,不是“杀人偿命“那么简单,
你只承担你的责任部位,所有承担自己责任部分后,
其他的叫”不可抗拒因素“,再说,
谁说天下的官司都是以输赢告终的,
自我当外科大夫第一个月就摊上官司,
见到基本上都是没结果的官司,最终民事和解的是多数。
真正打出输赢的,都是事故重大,影响力非常大的。
老兄冷静一点吧,别和别人辩了,
别以为真理越辩越明,真理不是辩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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