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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词曲作者请进,专业的最好别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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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2
#1 02-2-7 12:21

业余词曲作者请进,专业的最好别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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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2
#2 02-2-17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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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5
#3 02-2-9 08:01
我的意见是:

1,确实没有抄袭

2,法院只是向专家询问两个作品是否有抄袭现象,而那些专家说的话明显带有一些主观性的和不必要的语言,显得不太“正式”,也有歧视性的语言。如“是一种业余之作”,“怎么……呢?”,“……是成功之作,……是平庸之作。”等等,这些语句并不能作为判断是否抄袭的依据,专业作品同样可以抄袭自业余作品,成功之作同样可以取材于平庸之作,这点道理我想大家都是知道的。我认为这些专家在这样正式的场合说出这种话来,只能代表他们心底里固有的偏见和歧视。

3,中国法律有漏洞,你看看这次找的专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外人怎能不怀疑其中有猫腻?为了避嫌,法院应该寻找无关人士来进行评判,
被告和原告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河北,那么法院就应该去找广州的、上海、武汉的专家来进行评判,而不应该全找北京的。

2652
#4 02-2-9 11:37
这样审不合理

399
#5 02-2-9 14:52
超不超要听过才知道,音乐中有一小段一样的实在是太多了。

13895
#6 02-2-15 01:58
不过几位专家的思路确实有问题。

我越想越不对头,音乐作品是否“专业”,是否完美,怎么可以作为评判的依据呢?他们有一种论调就是:因为吴振邦的作品差,谷建芬的作品好,所以,谷建芬不会去抄吴振邦。我靠,稍有点音乐头脑的人就知道这是不成立的。

实际上,一个水平高的音乐作曲家,完全可以把业余作曲者的一首业余作品里的精彩动机“借鉴”出来(说的难听就是抄袭),发展成为一个极其完美的音乐作品。而可怜那个业余作者,却没有能力把这个精彩动机发展完善。

总之,作曲者水平的高低,作品水平的高低,并不能作为是否抄袭的评判证据。专家可以抄袭业余玩家,专业作品可以抄袭自业余作品,反之亦然。

评判是否抄袭,最好是想办法获知作者的主观意愿——即他是不是想抄并且真的抄了。可惜这是无法知晓的。如果从作品本身来判断是否抄袭,难度较大,尤其是专家抄业余(或者专家抄专家)的时候,他会抄得让你心服口服,你能感觉到他肯定是抄的,却说不出明确的证据。比如现在一些电视剧作者,把别人现成的音乐拿来,结构、和声走向、节奏都没变,可他把旋律全改了,卑鄙呀!还有,除了真抄之外,巧合的机会特别多,两个作者真的恰好心里想出了同一个旋律,谁也没抄谁,可是外人一听就是抄了。所以有时候真的不好判断是否抄袭。我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对当事人采取测谎仪检测的做法。

483
#7 02-2-16 03:08
报纸的报道中几个专家的断定明显带有偏见,这很简单他们都是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一个圈内的人。驴兄点评极是。这明显地反映出我国的法律制度,审判制度的不分健全。吴振邦还要上诉,这很明显的输定了。官官相互,名人相互,同一个道理----都有共同的利益。

225
#8 02-2-18 23:39
靠,和谷老太打官司?别管她是否真的超了,必输!
我记得“黑洞”里“聂名羽”说:犯法?什么叫犯法?说你犯法你就犯法!说你没犯你就没犯!
这个社会永远没有公平!

善良的人们,不要指望明天会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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